****点击查看花园项目保障性租赁住房第一期配租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进行公示,任何组织或个人对所公示的申请人审核结果有异议,应当在公示期内(从2025年1月2日起至2025年1月6日)书面向****点击查看建设局提出,反映人需署真实姓名以便调查,否则作异议无效处理,联系地址:凤岗镇政通路1****点击查看中心2****点击查看建设局房地产和住房管理组,联系电话:0769-****点击查看77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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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