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莲池区帕克湾小区业主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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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单价不参与竞争,收费方式为包干制,即须按下表执行:
物业类型 | 收费标准 |
住宅 | 按保价经费〔2018〕26号文件中住宅小区公共性物业服务二级取费0.87元/月/平米 |
商业 | 按现行收费价格1.3元/月/平米,维持不变 |
电梯运行费、二次给水运行费 | 按保价经费〔2018〕26号文件标准收取 |
车位管理费 | 按现行收费价格40元/月/位,维持不变 |
注:按保价经费〔2018〕26号文件中住宅小区公共性物业服务二级取费0.87元/月/平米。(电梯运行费、二次给水运行费按保价经费〔2018〕26号文件标准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