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单位主副食品供应商采购项目更正公告(2025-VGBMID-F3002)(第1包)

某单位主副食品供应商采购项目更正公告(2025-VGBMID-F3002)(第1包)

发布于 2025-08-05

项目所在地:**省

****点击查看主副食品供应商采购项目变更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2、原公告的采购项目项目名称:****点击查看主副食品供应商采购项目;

3、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8月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更正内容:

原“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点击查看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

(七)、****点击查看政府采购网(www.****点击查看.cn****点击查看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点击查看.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点击查看.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点击查看.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本项目特定资质: 无。

(九)、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

现修正为“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1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点击查看政府采购网(www.****点击查看.cn****点击查看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点击查看.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点击查看.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点击查看.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六)本项目特定资格:投标人具有主管部门颁发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可证》

(七)报价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三、其他补充事宜:

三、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省

联系人及方式:华先生 177****点击查看0526

2、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方式:华先生 177****点击查看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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