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增城区城乡一体绿美家园优化建设工程(新塘镇乡村绿化美化)项目建议书的复函

关于2024年增城区城乡一体绿美家园优化建设工程(新塘镇乡村绿化美化)项目建议书的复函

发布于 2024-10-25

****点击查看政府:

你单位报来《关于审批2024年**区城乡一体绿美家园优化建设工程(新塘镇乡村绿化美化)项目建议书的函》及有关资料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为了对新塘镇**公园及瓜岭村部分绿地进行绿化美化,同意2024年**区城乡一体绿美家园优化建设工程(新塘镇乡村绿化美化)项目建设。

二、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项目位于新塘镇**公园及瓜岭村,对**公园及瓜岭村部分绿地进行绿化美化,占地面积约4000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绿化、园建等工程,其中铺种草皮及花卉面积约为40000平方米,栽植乔木及灌木约331株,配套沥青混凝土园路面积约2400平方米等。

三、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416万元,其中:工程费用38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5.86万元。项目所需建设资金由市、区财政资**排解决。

四、建设管理模式。****点击查看政府组织实施建设。

五、招标事项。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详见附件。

六、本审批文件有效期为2年。有效期内完成下一阶段审批工作的,本审批文件持续有效;有效期届满时未完成下一阶段审批工作的,在有效期满前3个月内向我局申请延期,未办理延期手续的,本审批文件自动失效。


附件:**市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广****点击查看改革局

2024年10月17日


附件

**市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建设项目名称:2024年**区城乡一体绿美家园优化建设工程(新塘镇乡村绿化美化)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

招标方式

全部招标

部分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勘察

核准

设计

核准

建筑工程

核准

安装工程

监理

核准

设备

重要材料

其他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根据《**省实施〈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办法》和《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点击查看发改委令 第16号)的规定,项目建筑工程单项合同投资估算价低于400万元,勘察、设计、监理等单项服务合同估算价低于100万元,不纳入必须进行招标的范围。

2024年10月17日

注:如对本许可不服,可在收到本许可书之日起60****点击查看政府****点击查看政府行政复议机构地址:**市**区**街园圃路29****点击查看办公室,电话:020-****点击查看6323),也可向****点击查看委员会(地址:**市**区府前路1号;电话:020-****点击查看9053)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收到本许可书之日起6个月内直****点击查看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根据《****点击查看政府****点击查看政府统一行使行政复议职责有关事项的通告》(粤府函〔2021〕99号)的规定,自2021年6月1****点击查看政府统一行使我区行政复议职责,****点击查看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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