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意向受让方须亲自勘验标的,标的状况以勘验时的实际情况为准。意向受让方须在对标的状况及交易风险进行充分调查研判后,****点击查看中心提出受让申****点击查看中心指定银行账户。意向受让方一旦提交受让资料并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公告中全部内容,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与瑕疵,并自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同时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标的有瑕疵等为由而拒绝履行相关受让义务,否则视为违约,转让方将按照约定处置保证金。 2、竞价结束时的最高报价者即为最终受让方,最终受让方须在竞价结束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并将《受让申请书》原件、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营业执照等纸质报名资料(复印件的签****点击查看中心。转受让双方须在竞价结束起20个工作日内签订《实物资产交易合同》,最终受让方应当在《实物资产交易合同》****点击查看中心发送的交款账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照《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中明确的金额支付全部交易价款、****点击查看中心指定账户,中心在收到全部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原件)后3个工作日内出具交易凭证,并将全部交易价款****点击查看银行账户。 3、转让方在收到全部价款之日起1个月内与最终受让方办理标的交接手续。标的交接前所发生的标的毁损灭失等一切责任、风险由转让方承担,交接后的一切责任、风险由最终受让方承担。 5、标的交付日之前产生的电、燃气、采暖、物业等费用由转让方承担,交付后全部税费由受让方承担。 6、意向受让方应当自行对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对自身的资格条件进行核查,并在自行咨询专业人士、****点击查看机关的基础上自行判断是否符**为本转让项目受让方的资格,决定是否受让标的,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费用、风险和损失。 7、本次转让标的如涉及补交土地出让金,土地出让金由受让方承担。 8、受让方声明:我方非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如因此原因给交易相关各方造成损失,其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由我方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