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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点击查看机关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点击查看 | ||
行政区域 | **区 | 公告时间 | 2025年06月06日 14:31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5年05月16日 | 更正日期 | 2025年06月06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高晓辉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92-****点击查看862、189****点击查看2117 | ||
采购单位 | ****点击查看 | ||
采购单位地址 | ****点击查看门市**区枋**二路889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592-****点击查看009 | ||
代理机构名称 | ****点击查看 | ||
代理机构地址 | **火炬高新区软件园三期兑英路11号601室之五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592-****点击查看862、189****点击查看2117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点击查看机关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5月16日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06-13 09:45:00,更正为:2025-06-24 09:15: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5-06-13 09:45:00,更正为:2025-06-24 09:15:00。
原公告的开标地点:****点击查看门市**区云顶北路842****点击查看中心4层)A区开标室2****点击查看交易中心),更正为:****点击查看门市**区云顶北路842****点击查看中心4层)C区开标室9****点击查看交易中心)。
1、对招标文件第四章 资格审查与评标 技术项(F2×A2) 各品类食品检测报告描述修改如下:根据投标人提供近六个月任意一月(不含投标截止当月)本项目采购范围内所需冻品类、肉蛋类、鲜海鲜类、水果类、蔬菜类、粮油类等产品的食品检测报告进行评价,每提供一类具有CMA标识的检测机构出具的食品检测报告有效复印件可得0.5分,满分3分。(检测报告的送检单位应是投标人或投标人的货源方,若送检单位为投标人货源方,应同时附上双方**协议复印件(含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2、对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三)配送服务要求中的“1、投标人必须根据采购人要求提供整体配送服务方案及各项应急措施,并确保配送服务、车辆运输达到国家相关标准要求。”更正为“1、投标人必须根据采购人要求提供整体配送服务方案及各项应急措施,并确保配送服务、车辆运输达到国家相关标准要求。投标人应配备必要的加工设备及相关人员,以确保保质保量完成配送工作。”;
3、对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三、商务要求 采购包1 序号6合同支付方式 要求 修改如下:
“1、按月结算,服务期满一个月后,中标人开具的符合要求的等额发票。采购人收到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结算货款。,达到付款条件起15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8.33%
2、按月结算,中标人开具的符合要求的等额发票。采购人收到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结算货款。,达到付款条件起15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8.33%
3、按月结算,中标人开具的符合要求的等额发票。采购人收到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结算货款。,达到付款条件起15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8.33%
4、按月结算,中标人开具的符合要求的等额发票。采购人收到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结算货款。,达到付款条件起15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8.33%
5、按月结算,中标人开具的符合要求的等额发票。采购人收到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结算货款。,达到付款条件起15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8.33%
6、按月结算,中标人开具的符合要求的等额发票。采购人收到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结算货款。,达到付款条件起15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8.33%
7、按月结算,中标人开具的符合要求的等额发票。采购人收到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结算货款。,达到付款条件起15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8.33%
8、按月结算,中标人开具的符合要求的等额发票。采购人收到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结算货款。,达到付款条件起15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8.33%
9、按月结算,中标人开具的符合要求的等额发票。采购人收到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结算货款。,达到付款条件起15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8.33%
10、按月结算,中标人开具的符合要求的等额发票。采购人收到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结算货款。,达到付款条件起15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8.33%
11、按月结算,中标人开具的符合要求的等额发票。采购人收到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结算货款。,达到付款条件起15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8.33%
12、按月结算,中标人开具的符合要求的等额发票。采购人收到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结算货款。,达到付款条件起15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8.37%”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06月06日
1、本项目采用“远程开标”,投标人可到开标现场,也可不到开标现场,由投标人自行决定。投标人若现场提交CA的,请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CA证书提交至开标室9:****点击查看中心4层C区开标室9,如有变动,则以发布大厅显示屏最终显示的窗口信息为准。
2、投标人不到开标现场的,****点击查看政府采购网**分网“服务专区/下载专区/资料下载”中,下载《远程开标操作手册》,在开标时自行登录采购 系统,线上观看开标过程,并按要求在开标时段对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远程签章。
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点击查看门市**区枋**二路889号
联系方式:0592-****点击查看00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火炬高新区软件园三期兑英路11号601室之五
联系方式:0592-****点击查看862、189****点击查看2117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高晓辉
电话:0592-****点击查看862、189****点击查看2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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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6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