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盐池县惠安堡镇幼儿园2025年秋季学期食堂食材供应商遴选公告

[公告]盐池县惠安堡镇幼儿园2025年秋季学期食堂食材供应商遴选公告

发布于 2025-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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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池县惠安堡镇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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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证膳食质量,进一步规范食堂食材采购,确保食品安全,根据《****点击查看教育厅****点击查看学校食堂大宗食材供应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宁市监发46号)有关要求,结合我园实际情况,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现对2025****点击查看学校食堂食材供应商进行公开遴选。欢迎符合要求的商家前来报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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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材种类

(一)粮油类:大米、面粉、食用油、小杂粮。

(二)蔬菜、水果类:时令蔬菜、时令水果。

(三)肉类:羊肉、牛肉、鸡肉。

(四)调味品类:食盐、酱油、食醋、调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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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材要求

(一)粮油类

1.大米:**产地、25公斤装,符合国家标准(GB/T1354),最低达到二级精米标准,每批次必须提供大米质检报告。2.面粉:**产地、25公斤装,符合国家标准(GB/T1355),普通标准粉,每批次必须提供面粉质检报告。3.食用油:胡麻油,**产地、5升装,符合国家标准(GB/T8235),每批次必须提供油品质检报告。(二)蔬菜、水果类:蔬菜水果必须是新鲜的、每批次农残检测达标合格。(三)肉类1.羊肉:执行 GB2707-2016鲜(冻)畜、禽产品食品安**家标准,必须是本地二十斤左右新鲜山羊羔,每次必须提供动物检疫合格证、肉品检验合格证。2.牛肉:执行 GB2707-2016鲜(冻)畜、禽产品食品安**家标准,必须是本地新鲜牛肉,每次必须提供动物检疫合格证、肉品检验合格证。3.鸡肉:执行 GB2707-2016鲜(冻)畜、禽产品食品安**家标准,必须是本地新鲜滩鸡、公鸡,每次必须提供动物检疫合格证、肉品检验合格证。(四)调味品类:必须是成品包装,产品包装标签应符合《食品安**家标准预包装产品标签通则》(GB7718-2011)要求,每次必须提供调味品质检报告。 附件

商家资质和要求

1.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证、健康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2.有连续供货能力、有公对公账户并符合相关财务要求、无食品经营违法犯罪记录(包含无违法经营工商处罚记录)、信誉良好、有实体店、有经营实力。遴选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独立完成项目的能力,遴选成功后不允许分包、转包。若不是代表人请提供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及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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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自2025年8月27日至2025年8月29日中午14时止,报名时需填写报名表并提供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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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及店面考察

由学校总务处负责资格审查;2025年8月30日由幼儿园组织人员店面实地考察并最终每项确定三家商户参与遴选,若达不到遴选商家人数,则以实际报名数协商议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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遴选评审方式和时间

(一)评审方式:以责任督学、园委会成员、食堂管理员、教师代表、家长代表为成员的食堂食****点击查看领导小组,负责遴选评审工作。按照公告要求,对报名供应商所提交材料与实地现场考察进行综合评价,最终确定肉类供应商1家,粮油类、蔬菜类、调味品类供应商1家,水果类1家。

(二)评审时间及地点:2025 年8月30下午16:00****点击查看一楼会议室(如遇特殊情况需要更改评审时间,本园将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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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地点和方式

地 点:****点击查看二楼总务室

方 式:现场报名

联系人:何老师 158****点击查看3848

牛老师 185****点击查看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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