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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交第三****点击查看公司**II标项目架管询价函
采购项目简介:
1.我公司因工程施工需要询价采购架管等材料(编号:****点击查看),贵单位如有意向,请于 2025 年 6 月 16 日 11 ****点击查看集团供应链新采购子平台上确认参与,按下列要求投标:
1、 投标人资质:
2.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并满足如下要求(需提供资质证明材料):
(1) 财务要求:要求投标人提供税务登记证图片(含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红章页面)/近三年审计报告或主要财务报表/开户行许可证。
(2) 信誉要求:要求投标人提供经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点击查看总局、****点击查看监督局查询网等相关网站无信用问题证明。
2.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况之一:
(1) 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 ****点击查看集团或三航局黑名单、重点关注名单,并在处罚期内的,或正处于司法纠纷状态;
2、 标的:****点击查看**II标项目架管租赁。
3、 质量要求:
(1) 质保资料要求:质量保证书、出厂合格证。
4、 需求数量规格:详见附件:报价表。
5、 预计供货时间:具体根据需方通知,进场前与需方联系。
6、 交货地点:**市**区。
7、 计量及验收方式:
8.1. 货物运输至交付地点后,应按照需方的要求办理货物验收。需方有权确定每批次货物的具体验收方法,供方应予配合。需方应在合理期限内及时验收货物,未经验收或验收未通过的,需方不予办理计量。需方验收不免除供方的质量保证义务,需方在使用过程中,****点击查看机关、业主、监理在检查中发现质量问题,供方仍应承担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
8.2. 需方按以下方法计量:
□检斤(过磅)□检尺 √按件清点 □其他方式
经验收合格的货物,以双方代表在【收料单】(收料单、发料单、送货单、运输单等收发料凭据的名称)上共同签字的实际数量为准。【收料单】(收料单、发料单、送货单、运输单等收发料凭据的名称)应包含当批次货物的规格、数量、型号等,但不包含价格,如上述文件中有任何价格、价款信息,无论何人签字或盖章,该等价格、价款都不是对合同的变更,对双方均无约束力。非经需方指定的人员签署的收料单,不得作为双方结算支付的依据。
技术要求:无。
10、运输方式和费用负担:供方通过汽运运至需方指定地点。
11、定标方式: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本合同单价采用固定单价。
12、定价机制:固定单价。
12.1固定单价:本合同单价为固定单价的,合同履行期间,****点击查看政府有关税费标准发生变化,或需方调整需求计划(增加或减少)时,本合同单价不作调整,供方不能因此主张索赔,同时亦不减轻或免除本合同项下供方的责任。
13、付款方式:
□先款后货 √结算后30日内付款
□结算后60日内付款 □结算后90日内付款
□使用供应链金融产品
13.1支付货币币种为:人民币 ,支付方式:使用供应链金融等金融产品支付;若甲方存在资金缺口,无法按合同约定支付时,可使用财票进行支付。
13.2对账结算后按上述支付方式完成支付审批,及时将应付货款足额支付给中标单位。
13.3供货结束后,供方按双方签认的《收料回执单》上的实际供应数量及结算单价开具税率为 13 %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在开具发票日期起的 7 个日历天内将合法有效发票、《收料回执单》一并提交给需方。如因非需方原因(包括但不限于供方提供票据不及时、票据不合法等)而造成需方任何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无法抵扣税费、税务滞纳金、罚金、处理过程中的任何费用支出等)则由供方全额承担并及时以现金形式赔偿给需方。需方在接到发票核对无误后 30 个月内按照比例支付,需方应向供方支付当期结算货款总额的100%。
13.4供需双方以每月25日至次月25日为一个结算周期,在每个结算周期届满后7日内核对数量并办理结算。
14、履约保证及违约责任:
14.1 供方应按需方要求按时交货。如因供方原因而逾期交货(分批交货的,分别以每批各自的交货日为准),每延误一天,支付合同总价 5 %作为违约金(最高限额为合同总价的 8 %)。自交货日(分批交货的,分别以每批各自的交货日为准)起算,一旦供方逾期达到 10 天,则需方有权利选择随时解除合同,另寻其他供应商,并扣除供方所有质量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且由供方赔偿需方的一切损失。
14.2 供方所供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质量、数量等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外观、包装存在明显瑕疵,或业主、监理、需方抽检不合格的,供方有义务按需方要求,无条件保质保量迅速重新供货或补足差量至指定地点,并承担本条上款约定的逾期交货的违约责任。如再次供货仍不符合要求,则需方有权选择随时解除合同,另寻其他供应商,并扣除供方所有质量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且由供方赔偿需方的一切损失。
14.3 供方应根据需方要求交付每一批次货物应随附的单证和资料,包括出厂证明、质量合格证、材质单、检验报告、标牌等需方要求随附的文件名称,供方应确保货物与随附单证和资料相符,若供方未按要求提供随附单证和资料,需方有权拒绝收货,供方应无条件承担由退货引发的一切费用,并应按双方当批次货物结算金额的20%向需方承担违约责任,并支付逾期交货违约金。
14.4 需方有权根据工程进度调整材料采购需求,供方应配合需方完成相关工作,若需方承接工程项目缓建、停建,需方可通知供方终止本合同,并按已交付的质量合格且符合需方要求及合同约定的材料据实结算,需方对项目缓建、停建情况履行通知义务的,不承担任何违约及赔偿责任。
14.5 如供方未能全面适当的履行供货义务,造成需方施工的工程停工待料,供方需向需方支付需方实际损失的 10 %。
14.6 如供方提供的产品发生质量问题或供方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设备调试等原因造成需方无法验收,从而导致需方工期延误,则每延期一周罚款合同金额 1 %。
14.7 在签订本合同时所约定的价格已充分考虑到市场风险,供货期间将不提出超出本合同之外的调价要求,否则即为违约,需方有权选择随时解除合同,并且取消供方今后在需方的投标资格,同时扣罚全部合同质量保证金作为违约金。质量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需方另行采购和工期延误等损失的,剩余部分由供方继续向需方清偿。
14.8 本合同所约定违约事项、赔偿事项等扣款事项如实际发生,而所约之各项违约金、赔偿金等若尚不足以抵偿、弥补需方损失的,供方有义务补足差额。需方有权在付款时,从价款中直接将不足部分扣除。
14.9 供方拒绝履行合同义务擅自停止向需方供应材料的,应支付需方按停止供应材料货款总金额 10 %的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需方造成的工期延误损失。
14.10 供方应采取材料运输、装卸等过程中的环境保护措施,因供方违反环境保护相关规定导致需方被行政部门、建设单位处罚的,供方承担一切由此引发的责任。
14.11 供方应承担其物资运输过程、装卸过程及雇佣的员工的安全责任,为相关人员和运输设备购买保险,供方未购买保险或购买保险的保赔金额不足以覆盖相关赔偿金额的,供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14.12 供方对本合同和交易过程中所涉技术、价款、付款等负有保密义务。
14.13 供方与第三方发生的经济纠纷与需方无关,且供方保证供应材料无权属方面瑕疵,由此给需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方承担赔偿责任。
14.14 对合同产生的争议,由合同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点击查看委员会协商解决。
15、询价报价文件及报价单的递交:
15.1投标人请于 2025 年 6 月 16 日 11 时前通过(https://sp.****点击查看.cn/****点击查看集团供应链新采购子平台)完成报价的录入并上传(上传附件的投标报价与网上填报报价应一致,不一致的作废标处理)。
15.2投标人须认真阅读附件二《关于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处置流程》,出具附件三《信用承诺书》和附件四《合规声明》,与报价附件一并上传(报价时未出具信用承诺书及合规声明的,作废标处理,中****点击查看集团红名单企业无需出具)。
16、开评标:招标人于 2025 年 6 月 6 日 11 时在《中交集团供应链新采购子平台》进行线上开标,****点击查看小组****点击查看领导小组,招标人有权力拒绝明显偏离市场价格的报价。
17、合同签订:中标单位接到招标人中标通知在 30 日内前来招标人签订供货合同。
18.报价有效期:本次询价报价有效期为 30日,报价文件通过开标生效后,供应商不得撤回,在询价有效期截止前,供应商必须对自己提交的报价文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招标人(盖章): ****点击查看
地 址: **市**区浦电路138弄1号
联系人: 张洋
联系电话: 180****点击查看8710
2025 年 6 月 11 日
附件一
报价表(通用) | |||||||||||
采购编号: | |||||||||||
采购单位:****点击查看 | |||||||||||
序号 | 物资名称 | 型号规格 | 计量单位 | 采购数量 | 材料单价 | 财务费用 | 含税单价 | 含税总价 | 税率 | 备注 | |
1 | 架管 | 48# | 米 | 80000 | 13% | ||||||
2 | 扣件 | 48# | 个 | 50000 | 13% | ||||||
3 | 顶托 | 个 | 6000 | 13% | |||||||
4 | 底托 | 个 | 5400 | 13% | |||||||
5 | 套管 | 48# | 根 | 3000 | 13% | ||||||
合计: | |||||||||||
价税合计大写金额: | |||||||||||
1.增值税税率: 税额: | |||||||||||
2.价税合计:人民币金额 大写: | |||||||||||
3.其他: | |||||||||||
4.此报价表盖章扫描件需在《中交集团供应链新采购子平台》报价时,同步上传,不上传或内容严重缺失的视为主动放弃报价。 | |||||||||||
报价单位: | (盖章) | ||||||||||
联系人: |
附件二
关于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处置流程
一、依据不同失信事实及造成的影响等因素,将有关市场主体,分别列入黑名单、重点关注名单。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列入主要包含不廉洁行为和不诚信行为两类失信情形。
(一)不廉洁行为
1.贿赂公司人员或其亲属、特定关系人。
2.向公司人员或其亲属赠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
3.支付、****点击查看公司人员或其亲属个人支付的费用。
4.****点击查看公司人员或其亲属投资入股、个人借款、买卖股票、债券等提供方便。
5.为公司人员购买或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上学或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6.为公司人员安排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
7.为公司人员或其亲属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
8.允许公司人员或其亲属、特定关系人在**商企业中投资、担任重要职务及相关联业务职务。
9.****点击查看公司人员受到法律、法规处罚或党纪处分、公司处罚的行为。
10.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相关规定等其他不廉洁行为。
(二)不诚信行为
1.围标、串标,哄抬价格。
2.以他人名义进行投标、竞价或者以提供虚假资质、材料等弄虚作假方式骗取中标(中选)。
3.中标后拒不签订合同或者签订合同后不履行合同(因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4.违反合同约定进行分包、转包。
5. 履行合同过程中,以停工、阻工等手段,恶意勒索、敲诈,以达到调增合同价格或获得补偿的目的。
6.因违法违规或产品问题引发安全质量环保事故(事件),或给公司造成损失的。
7.遭项目投诉并承担主要责任。
8.捏造、歪曲事实或****点击查看公司及所属单位恶意发起诉讼、仲裁。
9.拒不听从工作人员劝导,恶意采取《信访工作条例》(2022年5月1日起实施)第26条中任一行为,且经核实其上访动机不良、诉求严重不合理不合法,属于“以闹求解决”获取不当利益的。
10.其它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点击查看公司有关规定等其他不诚信行为。
(三)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列入的其他情形。
1.****点击查看法院生效法律文书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点击查看机关生效文书认定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
2.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经营异常名录的。
3.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
4.上级或者其他单位有关公函认定存在不廉洁行为或者重大失信行为的。
5.公司诚信廉洁共建共享**单位提供的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
二、认定标准
1.存在相关不廉洁或不诚信行为,****点击查看公司人员受到党纪轻处分(警告、严重警告)或政务轻处分(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的,给予公司范围内1年禁入/不予发包处理。
2.存在相关不廉洁或不诚信行为,****点击查看公司人员违法犯罪或受到党纪重处分(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政务重处分(撤职、开除)的,对长期连续性采购****点击查看公司范围内3年禁入/不予发包处理;一次性采购****点击查看公司范围内永久禁入/不予发包处理。
3.对于在黑名单处理期内,再次出现因发生相关不廉洁****点击查看公司人员违纪违法的,给予公司范围内永久禁入/不予发包处理。
4.因产品问题或违法违规引发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100万元以下的一般质量问题;****点击查看公司或所属单位受到罚款超过50万元(含),或被省部级及以上有关部门、省部级环保督察组通报、约谈等,给予公司范围内1年禁入/不予发包处理。
5.因产品问题或违法违规引发一般质量事故或直接经济损失在1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重大质量问题;****点击查看公司或所属单位受到按日连续处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行政拘留、环境污染犯罪,给予公司范围内3年禁入/不予发包处理。
6.因产品问题或违法违规引发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较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直接经济损失在1000万元以上的重大质量问题;因环保问题引发一般及以上突发****点击查看政府认定的环境事故(事件);在省域及以上范围内被联合惩戒等其他造成较大负面影响的环保事件;导致公司或所属单位被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通报的,给予公司范围内永久禁入/不予发包处理。
7.对于在黑名单处理期内,再次出现因发生禁止行为引发生产安全事故、质量事故或质量问题、重大环保问题的,给予公司范围内永久禁入/不予发包处理。
8.存在相关不廉洁或不诚信行为,给公司或所属单位造成经济损失100-500万的,或对公司声誉造成一定影响的,给予公司范围内1年禁入/不予发包处理。
9.存在相关不廉洁或不诚信行为,给公司或所属单位造成经济损失500-1000万的,或对公司声誉影响较大的,给予公司范围内3年禁入/不予发包处理。
10.存在相关不廉洁或不诚信行为,给公司或所属单位造成经济损失1000万以上的,或对公司声誉影响严重的,给予公司范围内永久禁入/不予发包处理。
11.在公司开展的供应商考核评价中(评价办法另行制定),连续两次得分60分以下的,给予公司范围内1年禁入/不予发包处理。
12.存在围标串标、哄抬物价或以虚假方式骗取成交行为1次的,给予公司范围内1年禁入/不予发包处理;2次以上的,****点击查看公司范围内3年或永久禁入/不予发包处理。
13.遭三个及以上项目/单位投诉并承担主要责任,****点击查看公司范围内1年、3年或永久禁入/不予发包处理。
14.存在不诚信行为第9条的,****点击查看公司范围内1年、3年或永久禁入/不予发包处理。
三、惩戒措施
1、被列入黑名单的,根据具体事实和情形,在公司范围内实施1年、3年或永久禁入惩戒。禁入有效期内一律不得参加投标等生产经营活动;****点击查看公司黑名单的,永久禁入。
2、被列入重点关注名单的,根据具体事实和情形,给予约谈、警告和责令整改等处罚,并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予以重点监管,根据具体事实和情形设定整改有效期,整改期内一律不得参加新的投标、采购等生产经营活动。在整改期限内未****点击查看集团内三家单位列入重点关注名单的,列入黑名单。
四、修复机制
对禁入或整改期限结束,并在期限内完成整改、主动纠正失信行为、消除不良影响并****点击查看公司信用管理制度的有关市场主体,可按程序完成信用修复。
附件三
信用承诺书
为营造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交易环境,树立诚信守法的供应商(分包商、服务商等)形象,本人代表本单位作出以下承诺:
(一)提交的所有信息,均合法、真实、准确、有效,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分,并对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二)及时更新本单位信息,并对所提供信息的有效性负责。
(三)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章以及项目单位提前告知的管理要求,开展交易活动;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促进廉政建设。
(四)自我约束、自我管理,不发生弄虚作假、围标串标、恶意投诉、行贿、干扰交易活动等法律法规禁止的行为,自觉维护项目交易的良好秩序。
(五)守合同、重信用,诚信履约,****点击查看集团及项目单位、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的监督。
****点击查看政府部门、中交集团及项目单位依法依规的检查。如发生违法违规或不良行为,****点击查看政府部门、中交集团及项目单位依法依规给予的处罚(处理),并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和刑事责任。
(七)****点击查看集团及项目单位关于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一处失信、处处受限”联合惩戒以及诚信廉洁共建共享等相关规定。
(八)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点击查看集团员工及其亲属(****点击查看集团下属企业除外)。
(九)对项目单位的让利应放在明处,不得与项目单位员工就合同的谈判、签订、履行及违约责任追究等事项进行私下交涉。不得以回扣、酬金、佣金、奖励、津贴、兼职工资等名目,将让利转给项目单位员工及其亲属;不报销、不支付应由项目单位员工个人支付的费用;不提供交通工具、通信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物品。
不向项目单位员工及其亲属提供财物或者输送利益。不邮寄、赠送可能影响公平交易的礼品、礼金、消费卡(券)、有价证券、股权、股票、债券、其他金融产品、土特产、支付凭证、预付卡、电子红包礼券、房屋、车辆、古董等;不提供可能影响公平交易的宴请、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不得为项目单位员工及其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和优惠条件,不得为其就业、出国、旅游度假、婚丧嫁娶、子女上学、职务晋升、工作安排、购买或装修房屋、投资入股或者买卖股票、债券等提供方便;不得以各种理由提供借款或者房屋和车辆借用;不得以慈善公益捐赠、社会责任费用等名目,变相提供商业贿赂。
不得向项目单位****点击查看集团、项目单位的商业秘密;****点击查看集团、项目单位进行涉嫌不廉洁的商业行为调查时,有义务配合并提供证据材料。
(十)本人已认真阅读和认可上述承诺,并向本单位员工作了宣传教育。
法定代表人签名:
单位名称(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四
合规声明
我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供应商名称)声明并保证如下:
一、我方已被告知并收到贵方合规行为准则,熟悉并理解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和其他类似反腐原则,及___________****点击查看服务所在国名称)的公平竞争、投标和采购方面的有关法律法规。
二、在为贵方提供___________(请填写产品或服务内容)时,同意遵守贵方合规行为准则。尤其要说明的是,我方过去没有,将来也不会直接或间接向公务人员提供、承诺、安排、支付任何有价值的物品或服务,从而影响公务人员公正履行公务职责,帮助贵方保持业务、获得新业务或获得服务。我方过去没有,将来也不会通过任何作为或不作为,不实陈述,误导另一方以获得经济或其它利益,或逃避任何应该履行的义务。我方过去没有,将来也不会为实现不当目的而参与其他方的安排,从而影响贵方的正当招标过程。
三、我方熟悉并理解与贵方业务往来地区适用的反贿赂、反腐败、公平竞争、招投标和采购等相关法律条款。我方未曾违反上述法律,并将在遵守上述法律的前提下履行义务。
四、我方在投标或采购中未因贿赂、腐败、串谋、虚假陈述等不当行为,或因触犯商业法律,在本国或外国接受刑事调查,或被采取民事、行政或刑事强制措施。
五、我方向贵方提供服务不会违反我方对其他客户的承诺,包括但不限于我方与其他客户签订的保密协议或排他协议。
我方承诺,一旦本声明不再准确完整,我方将立即通知贵方,并提交补充更新报告。
单位盖章: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 | |
1 | 直螺纹套筒 20mm | 3000.****点击查看0000 | 个 | |
2 | 十字扣件 | 50000.****点击查看0000 | 个 | |
3 | 顶托 | 5400.****点击查看0000 | 个 | |
4 | 顶托 | 6000.****点击查看0000 | 个 | |
5 | 钢管脚手架 | 80000.****点击查看0000 | 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