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服务需求
一、项目内容
1.采购预算:¥4.2万元/年(大写:肆万贰仟圆整/年)
2.采购需求:
①按国家消防安全法律法规规范及**省地方标准DB53/270-2008《消防安全管理技术规范》要求,对院内所有建筑内配置的消防设施设备进行维修保养,保证整个消防系统运行正常。每月按照消防法规要求分项对消防系统及其他消防设施设备进行功能检查测试及突发消防故障应急处理工作,同时每月依据建筑消防设施设备测试维护保养情况出具消防设施设备维护保养报告单并上报消防部门备案,确保医院所有的消防系统处于良好状****点击查看机关的各项检查和考评。②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包括但不限于: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控制系统、自动喷淋灭火系统、室内外消火栓系统、消防广播系统、消防电话系统、防排烟系统、防火卷帘系统、消防联动系统、ABC干粉灭火器、挡烟垂壁、送排风系统、增压稳压系统、实时报警系统、气体灭火系统、消防水箱、室外消防接合器、应急照明系统、安全疏散系统、消防标识系统、消防强弱电箱、防火门及相关附件等。③负责医院的年度消防设施设备检测,出具《建筑消防设施设备检测评价报告》存档备查,并上报消防部门备案。
3. 设备材料更换要求:
①维保过程中,遇到设备材料损坏必须更换时,应及时更换。
②供应商需在响应文件中填报“备品备件(易损件)价格清单”,服务过程中若发生更换,“备品备件(易损件)价格清单”中有单价的按照其价格执行;“备品备件(易损件)价格清单”中无单价的,价格由维保方结合市场价格给予优惠后上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方可确定。
4.服务质量标准和要求: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GB25201-2010)、《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技术规程》(GA503-2004)、《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技术规范》(GB50440-2007),以及**省地方标准《单位消防安全管理》(DB53/T270.1-2017)执行。
5.服务期限:一年。
6.服务地点:****点击查看。
二、验收或考核标准
****点击查看消防维保考核办法另册提供。
三、成交人履约要求
1.开展维保服务须符合国家以及省、市、区的相关标准、规范、规程要求及其他现行的相关强制性标准、规范、规程要求,形成月、季、年巡检制度,对所有消防系统、设施进行全方位的检测、检查,做到有故障及时处理,并做好巡检记录、故障缺陷处理记录。
2.****点击查看**部门检查合格,如出现检查不合格等问题,要求责令整改及处罚时,由成交人负责全部维修费用和消防、**部门的处罚费用。合同期内出现两次处罚的,采购人有权提前终止合同;采购人未按成交人建议及时更换设施导致的处罚与成交人无关。
3.确保消防设施设备正常运行,不定期派专业技术人员对消防专干、值守人员进行培训、详细介绍系统的组成、日常操作、注意事项等,使每位值守人员可以正确和熟练操作设备、掌握发生火灾或故障时的处理方法。
4.成交人指派具有消防设备专业维修技术的现场技术人员,负责项目现场整体管理工作沟通协调处理相关维保事宜。
5.需设立24小时值班电话,保证接到报修电话,30分钟内到达现场处理缺陷状况。
6.成交人发现故障或接到采购人维修通知(电话、邮件或书面寄发)后,一般故障 30分钟内到场,2小时内排除;如严重故障不能在24小时内解决,成交人应向采购人书面说明原因及需要的维修期限,并提供临时安全防范措施,配合采购人处理紧急情况;维修完毕,成交人提交设备故障维修工作单,对故障原因和处理结果双方签字确认。
7.配合采购人建立消防设备运行情况台账。
8.根据采购方要求提供消防设施技能培训,每年不少于2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