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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溪水库班车租赁项目
询比采购文件修改文件(一)
各供应商:
梅溪水库班车租赁项目询比采购文件有关内容修改如下(以前所作的任何表述与本修改文件不同的以本修改文件为准):
1、询比采购文件《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中“响应报价表”和“响应分项报价表”修改如下:
响应报价表
采购范围 | 服务期限 | 响应报价(元) |
班车租赁服务 | 服务期限为一年 | 小写: 大写: |
响应声明 |
注:1、报价一经涂改,应在涂改处加盖单位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签名):
日 期:
响应分项报价表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序号 | 出发时间 | 返程时间 | 地点 | 往返趟数 | 全费用综合单价(元/天) | 暂定天数(天) | 响应报价(元) | 备注 |
1 | 7:20 | 16:00 | 仇毕地铁站—钱**路地铁站—沧海农博园—小洋江地铁站—梅溪水库 | 1趟 (工作日) | 250 | |||
投标声明 |
注:1)报价一经涂改,应在涂改处加盖单位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2)全费用综合单价包含但不限于内容:供应商履行本合同所必须的所有成本费用和一切税费等,包含但不限于每天每条线路的管理费、高速公路过路费、用餐补贴、利润、司机的工资(含加班费)、社保、工伤、福利以及接送车辆(含座位)保险、养路费、车船使用税、维修保养费、燃油费、停车费等一切可能发生的费用;并包含履行本项目合同所必须的所有成本费用和供应商应承担的一切税费。
3)响应报价应与响应报价表中的响应报价一致,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4)在实施过程中出现实际服务总金额多于或少于合同总金额的风险,由供应商承担。
5)超过本项目最高限价或全费用综合单价最高限价的,将作无效响应处理。
6)地点为暂定路线,具体以采购人最终确定的路线为准。
7)工作日暂按250天计算,全年365天。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签名):
日 期:
2、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修改为:“2024年09月12日09:30(**时间)”。
采购人:****点击查看
采购招标代理:****点击查看
日期:2024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