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营口市人民检察院物业服务采购项目更正公告-政府采购意向

辽宁省营口市人民检察院物业服务采购项目更正公告-政府采购意向

发布于 2025-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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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营口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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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333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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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单位近五年物业类项目招标7次,合作供应商2个,潜在供应商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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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查看物业服务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撰写单位: ****点击查看****点击查看交易中心) 发布时间: 2025-03-26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点击查看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03-25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服务需求中人员年龄发生变更。
更正日期:2025年03月26日15时38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须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否则应自行承担无法正常参与项目的不利后果。****点击查看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的“**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 (2)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等问题影响评审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因供应商****点击查看政府采购网上传、解密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3)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还应将电子版备份文件采用加密邮件方式,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发送到****点击查看@163.com邮箱,并备注单位名称、授权委托人姓名及联系电话。加密邮件的密码须自行保存,如遇系统突发故障,代理公司将向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获取。如因未收到投标人的备份文件或无法联系投标人等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文件内容、格式一致,以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点击查看政府采购网《****点击查看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项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 363号。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点击查看
地 址:****点击查看**基地新联大街
联系方式:0417-****点击查看19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点击查看****点击查看交易中心)
地 址:**省**市**区民生路28****点击查看中心三楼
联系方式:0417-****点击查看50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女士
电 话:0417-****点击查看508
项目情报
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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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单位近五年物业类项目共招标过 7 次; 业主共合作物业供应商 2
上次中标企业: 辽宁****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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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业务: 物业服务, 中标 22次, 占比 95.65%
重点地区: 辽宁, 中标 23次, 占比 100.0%
中标业绩: 上一年中标 3 次, 中标金额 1280.5
潜在竞争对手: 共 1 个, 其中与甲方合作关系紧密的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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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公司一般
核心业务: 物业服务, 中标 10 次, 占比 83.33%
重点地区: 辽宁, 中标 12 次, 占比 100.0%
中标业绩: 上一年中标 0 次, 中标金额 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