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咸宁市税务局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政府采购意向

国家税务总局咸宁市税务局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政府采购意向

发布于 2024-12-31

招标详情

国家税务总局咸宁市税务局
联系人联系人13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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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15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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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点击查看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
品目

服务/会议、展览、住宿和餐饮服务/餐饮服务

采购单位 ****点击查看
行政区域 市辖区 公告时间 2024年12月31日 19:03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5年01月02日至2025年01月08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1:30 下午:15:00 至 17: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市银泉大道529号尚城国际1栋15楼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5年01月13日 09: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市银泉大道529号尚城国际1栋15楼
预算金额 ¥165.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方冬红
项目联系电话 189****点击查看9305
采购单位 ****点击查看
采购单位地址 **省**市**大道75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沈功易 0715-****点击查看308
代理机构名称 ****点击查看
代理机构地址 **市银泉大道529号尚城国际1栋15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方冬红 189****点击查看9305
附件:
附件1 公告12.****点击查看.doc

项目概况

****点击查看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市银泉大道529号尚城国际1栋15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1月13日 09点00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项目名称:****点击查看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65.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65.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本年预算金额:165万元/年

序号

名称

数量

要求

1

****点击查看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

1

提供食堂各类食材及农副食品并进行配送,主要内容包括米、油、面粉、肉、禽、蛋、鱼、豆制品、蔬菜、乳制品、调味品等,具体数量和品种根据单位实际需求而定,需求详见第四章

合同履约要求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第一年服务期满,****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且考核通过的情况下,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可续签下一年度服务合同,服务合同按年度签订,合同总履行期限不得超过2年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第一年服务期满,****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且考核通过的情况下,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可续签下一年度服务合同,服务合同按年度签订,合同总履行期限不得超过2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不接受大型企业投标,同时供应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大型企业及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企业其响应文件将作无效响应处理。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要求。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点击查看.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点击查看.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开标时的当场查询结果为准)(2)供应商应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备案电子证书》(提供证明材料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1月02日 至 2025年01月08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5:00至17: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市银泉大道529号尚城国际1栋15楼

方式: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可在获取时间内,提供以下材料获取招标文件:按照本公告附件《基本信息表》格式填写并加盖公章发至邮箱****点击查看@163.com(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无需盖章,只需签名)。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1月13日 09点00分(**时间)

地点:**市银泉大道529号尚城国际1栋15楼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1月13日 09点00分(**时间)

地点:**市银泉大道529号尚城国际1栋15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采****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政策:

1、中小企业:

中小企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不接受大型企业投标,同时供应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大型企业及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企业其响应文件将作无效响应处理。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

2、监狱企业:按照财政部《****点击查看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点击查看政府采购促****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政策。

****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时,应****点击查看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生产建设****点击查看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材料不全的不予折扣。

****点击查看监狱企业的,在评定时视同小微企业。

3、促进残疾人就业: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政策。

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财库〔2017〕141号文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五章),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未提供声明函的不予折扣。

投标人符合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的,在评定时视同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点击查看

地址:**省**市**大道75号

联系方式:沈功易 0715-****点击查看3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点击查看

地 址:**市银泉大道529号尚城国际1栋15楼

联系方式:方冬红 189****点击查看930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方冬红

电 话: 189****点击查看9305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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