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三师图木舒克市四十四团永安镇机关食堂副食品供应商招标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政府采购意向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三师图木舒克市四十四团永安镇机关食堂副食品供应商招标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政府采购意向

发布于 2025-03-03

招标详情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三师四十四团党政办公室
联系人联系人35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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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引荐人脉可引荐人脉68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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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235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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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生产建设兵团第三师****点击查看**机关食堂副食品供应商招标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二、项目名称:**生产建设兵团第三师****点击查看**机关食堂副食品供应商招标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 中标结果:

序号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报价 评审总得分
1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市****点击查看商铺19栋楼1-55号门面房 报价:折扣率85(%)优惠率15(%) - 94.67

2. 废标结果:

序号 标项名称 废标理由 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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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生产建设兵团第三师****点击查看**机关食堂副食品供应商招标项目 **生产建设兵团第三师****点击查看**机关食堂副食品供应商招标项目 ****点击查看机关食堂副食品等货物及配套服务,详见采购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 1)采购人原则上提前1天至3天以采购清单的方式向中标人下预约计划,特殊情况下也可通过信息或电话方式确定交货时间和具体品种数量,中标人应无条件随时供货。
2)在用户未签收之前,货物的所有权和风险属于中标人,货物发生遗失、损坏由中标人负责。
3)中标人必须在采购人指定时间内将采购人所订购的货物材料送至采购人指定的地点。经采购人工作人员验收核对后才算完成(特殊情况除外)。
签订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 合格,符合国家标准。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新芝,汪春华,吕晨曦(第1包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执行《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8〕2号文件;按照中标成交金额的1.5%收取。

2. 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6466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 称:****点击查看

地 址:**第三师**市建设路1号

联系方式:196****点击查看8189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点击查看

地 址:**第三师**市人民南路绿景花苑(169)小区6号楼商铺1-62

联系方式:136****点击查看7935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米天

电 话:136****点击查看7935

附件信息:

附件(2)
附件_488388185_31107258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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磋商文件(服务类)2.18-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三师图木舒克市四十四团永安镇机关食堂副食品供应商招标项目.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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