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地区多个单位副食品集中采购项目-政府采购意向

北京地区多个单位副食品集中采购项目-政府采购意向

发布于 2025-06-24

关于公示**地区多个单位

副食品集中采购项目采购意向的公告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采购信息,现将**地区多个单位副食品集中采购项目调整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包号

采购项目名称

需求概况

初步技术
参 数

预算金额

(万元)

预计采购时间

备注

1

包1

**地区多个单位副食品集中采购项目

配送点位主要分布在**区,其余分布在**、**、**、**、**、**、**等地。

牛羊肉类

约2100万元/年

2025.07

该项目供货合同总期限2年,以“1+1”模式逐年签订。

2

包2

猪肉类

约2200万元/年

3

包3

乳制品

约700万元/年

4

包4

水产禽肉、菌豆蛋类、蔬菜水果、干货调料等其它副食品类

约8100万元/年

投标人初步资格条件:

1.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点击查看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2.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7.****点击查看政府采购网(www.****点击查看.cn****点击查看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点击查看.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点击查看.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点击查看.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8.本项目特定资格:具有食品流**可证或食品卫生许可证(两证合—的应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执行国家食品相关标准规范。包1、2投标供应商须自有屠宰厂(定点屠宰证、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注意事项:

1.按照“统采分签”原则,各单位供货合同总期限2年,以“1+1”模式逐年签订,即每年签订1次,期限12个月。每季度按标准要求对供应商进行1次履约考评,第1年前3季度考评均优秀且满意度均达到85%以上的供应商,可续签1次供货合同;合同期内累计2次考评满意度低于70%的供应商,终止供货合同。

2.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包1、包2、包3分别遴选1家供应商;包4遴选2家供应商(各自执行报价),第一名和第二名首次配送份额分配按照区域保障额度约6:4比例划分。

3.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4.公示期限:2025年6月24日至7月23日,意向供应商于2025年7月24日17:00前书面反馈相关意见建议,项目具体信息和反馈渠道以电话联系,联系方式:010-****点击查看3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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