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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项目名称:****点击查看2025年度在押人员食堂物资配送
预算金额(元):****点击查看000
最高限价(元):****点击查看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点击查看2025年度在押人员食堂物资配送
数量:1
预算金额(元): ****点击查看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①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点击查看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必须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流**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至2025年05月12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点击查看.cn/)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点击查看.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5月12日 14点30分(**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5年05月12日14点30分
开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点击查看.c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点击查看财政厅****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点击查看财政厅****点击查看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和2022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点击查看财政厅****点击查看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其他事项:(1****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政策:包括节约**、保护环境、支持创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详见采购文件的第二部分总则。(2)电子招投标的说明:①电子招投标:本项目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政府采购云平台(www.****点击查看.cn)”进行招投标活动,不接受纸质投标响应文件;②投标准备:注册账号--点击“商家入驻”,进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料填写;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详见“**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前往“**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并安装;③采购文件的获取:使用账号登录或者使用CA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采购文件;④投标响应文件的制作: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中完成“填写基本信息”、“导入投标响应文件”、“标书关联”、“标书检查”、“电子签名”、“生成电子标书”等操作;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托政采云平台完成本项目的电子交易活动,平台不接受未按上述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进行投标活动; ⑥对未按上述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对该文件提出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处理;⑦不提供采购文件纸质版;⑧投标响应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投****点击查看政府采购云平台,还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直接提交或者以邮政快递方式递交备份投标响应文件1份。备份投标响应文件的制作、存储、密封详见采购文件第二部分第15点—“备份投标响应文件”;⑨投标响应文件的解密:投标供应商按照平台提示和采购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响应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供应商递交了备份投标响应文件的,以备份投标响应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响应文件撤回。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响应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响应文件自动失效。投标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投标响应文件,未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投标无效;⑩具体操作指南:详见政采云平台“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3)采购文件公告期限与采购公告的公告期限一致。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点击查看
地 址:**市鹿**瓯浦垟路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张警官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7-****点击查看8110
质疑联系人:张警官
质疑联系方式:0577-****点击查看233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点击查看
地 址:**市**区娄桥街道中汇路81****点击查看服务区A3幢13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叶斌斌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58****点击查看7889
质疑联系人:雷**
质疑联系方式:0577-****点击查看8270
3.****点击查看管理部门
名 称:****点击查看财政局****点击查看政府****点击查看中心(**))
地 址:**市鹿****点击查看街道瓯江路展银大厦1606室
传 真:/
联系人 :李老师、王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7-****点击查看1561,0577-****点击查看15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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