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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总得分 | 中标/成交金额 |
1 | ****点击查看 | ****点击查看0505MA247D0R9M | 通安镇真山路172号 | 90.67(均分制) | 18元 |
服务类 |
名称:职工餐餐饮服务 服务范围:****点击查看职工餐餐饮服务 服务要求:本项目为食堂餐饮服务外包项目,具体为职工工作餐订送餐服务。中心职工人数约为110****点击查看服务站) 服务时间:1年 服务标准:按采购文件要求和行业标准执行 |
许志新(组长)、吴雪林、王海英(采购单位代表)
1.成交单位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成交服务费,其收取标准为:以预算金额为基准,100万元以内1.5%、100万元~500万元以1.1%、500万元-1000万元以0.8% ,1000万元-5000万元以0.5%,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并支付成交服务费。
2.服务费金额:8712.00元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各有关当事人对采购结果如有异议,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点击查看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点击查看
单位地址:通安镇真山路172号
联系人:王海英
联系电话:0512-****点击查看350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点击查看
单位地址:**高新区狮山路1号西翼附楼
联系人:魏雄平
联系电话:0512-****点击查看882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魏雄平
电话:0512-****点击查看8823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点击查看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