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省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军队采购信息,根据《物资服务集中采购需求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我部的主副食品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一、项目名称:主副食品采购
二、项目概况: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需求概况 | 初步技术 | 预算金额 (万元) | 预计采购时间 | 备注 |
1 | 主副食品采购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约11000 | 2025.9-2025.10 |
三、公示期限
2025年7月25日-2025年8月25日
四、意见反馈
(一)对于本项目的供应商资格要求,有国家强制要求但未写明的,当事人可以明确指出并提供依据材料;
(二)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单位进一步论证完善需求参数和商务资质要求的必要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招标活动,我部也不做书面回复,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
(三)供应商对本次公示内容存在合理化建议的,请在公示期内,通过军队采购平台反馈参与意向和意见建议,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他供应商。反馈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