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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查看中心区景观绿化升级改造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点击查看(地址:**市**区软件园路80号科技园大厦B座601室(或电子邮箱))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8月25日 13点30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项目名称:****点击查看中心区景观绿化升级改造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63.00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157.05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本工程位于****点击查看,为改善校园环境,****点击查看中心区进行景观绿化升级改造,包括景观小品,中心区乔灌木栽植等。具体详见磋商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70日历天,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详见工信部联[2011]300号《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
(2)截至磋商日,经“信用中国”网站(www.****点击查看.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点击查看.c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8月14日至2025年8月21日,每天上午8:0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市**区软件园路80号科技园大厦B座601室及电子邮箱;
方式:现场报名或通过电子邮箱提交报名材料扫描件进行报名;
现场方式: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上述证明材料复印件须加盖企业公章。提交后,发售磋商文件;
通过电子邮箱提交报名材料扫描件获取:在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内,申请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请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报名及购买文件登记表》(格式自拟,须含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电子邮箱、联系电话、办公电话等)、磋商文件费汇款凭证****点击查看公司电汇****点击查看公司银行账户,须备注项目名称及供应商名称),上述材料加盖公章、扫描后发至电子邮箱****点击查看@qq.com,经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确认提交后,发售磋商文件,本项目为资格后审,****点击查看小组审议结果为准。
售价:500.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8月25日13点30分(**时间);
地点:**省**市高新区红凌路777号3号学员综合楼2楼学习室(四)。
五、开启
时间:2025年8月25日13点30分(**时间);
地点:**省**市高新区红凌路777号3号学员综合楼2楼学习室(四)。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磋商保证金:人民币叁万元整,递交方式:电汇、支票、保函,汇款时须备注项目名称。
2.****点击查看银行账户信息:
开户名:****点击查看;
开户行:农行高新技术产业园支行;
账号:342****点击查看****点击查看002404;
行号:103****点击查看06805;
联系人及电话:杨女士,0411-****点击查看0115;
地址:**市**区软件园路80号科技园大厦B座612室。
注:通过电子邮箱获取采购文件的,磋商文件费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获取文件截止时间后收到的材料及费用不予认可。
3.磋商文件现场获取: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上述证明材料复印件须加盖企业公章。提交后,发售磋商文件。
通过电子邮箱提交报名材料扫描件获取:在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内,申请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请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报名及购买文件登记表》(格式自拟,须含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电子邮箱、联系电话、办公电话等)、磋商文件费汇款凭证****点击查看公司电汇****点击查看公司银行账户,须备注项目名称及供应商名称),上述材料加盖公章、扫描后发至电子邮箱****点击查看@qq.com,经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确认提交后,发售磋商文件,本项目为资格后审,****点击查看小组审议结果为准。
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财政部于2022年5月30日印发《****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本项目为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发布的《****点击查看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点击查看联合会发布的《三部门联合发布关****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注:中小微企业须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须供应****点击查看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生产建设****点击查看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残疾人企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市高新区红凌路777号;
联系方式:李老师 0411-****点击查看00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市**区软件园路80号科技园大厦B座601室;
联系方式:李楠、张淑媛 0411-****点击查看0100/1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楠 0411-****点击查看0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