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邑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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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包1:
****点击查看 | **省**市**县青霞街道**路1120号 | 1,000,000.00元 | 法院机关及人民法庭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百分比):11% | 97.47 |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点击查看)
C****点击查看0000 | C****点击查看0000 餐饮服务 | 机关及人民法庭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 肉类:供应商应按照采购人需求等级进行配送包括当天屠宰的鲜肉或冷鲜肉(含畜肉类、禽肉类等),鱼、海带等水产类,冻鸡腿、冻掌中宝等冷冻肉类。(特殊情况下须取得采购人认可后方可用冻肉替代鲜肉)等详见磋商文件。 | 1、食材及配送服务要求: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应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国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2.管理要求:全面负责食堂的食材及配送工作;3.配送设备及人员要求:需配备运送食品及原材料的“配送专用车”,配送车辆应采用厢式货车或冷藏车(冷链车)避光运输,配送人员健康证(有效期内)等详见磋商文件。 | 3年,合同一年一签,每年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续签下一年合同 | 考核办法:成交供应商必须承诺无条件接受采购人制定的服务考核标准进行考核,同时采购人有权对成交供应商的配送工作进行满意度调查测评,以考核当月配送金额的百分之十作为考核金额。当月考核90分(含)以上的,考核金额全额支付;当月考核80分(含)-90分的,扣除考核金额的百分之五十等详见磋商文件。 |
艾晓欣、曹阳、汤建军(采购人代表)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本项目服务费按预算金额*计取比例*服务年限以及成本加合理利润收取
代理服务费金额:合同包1: 4.5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一)采购预算金额:****点击查看000.00元/年
(二)计划备案号:[510****点击查看****点击查看200037576]
(三)监督单位:****点击查看财政局; 联系电话:028-****点击查看2648
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省**县**大道86号
联系方式:028-****点击查看0570
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省**市**县佳林路120号
联系方式:028-****点击查看5556
项目联系人:黄老师
电话:028-****点击查看5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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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