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供应商了解采购信息,根据《物资服务集中采购需求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某部购买安保警勤服务的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1 | **某单位购买安保警勤服务 | 采购内容:采购一支不少于14人的警勤安保力量。 采购数量:1年 主要功能或目标:1.警勤力量建设:根据要求的警勤人员和数量,发布招聘信息,组织应聘人员体检、政治考核、面试、培训,复核合格后录用;确保警勤人员具有合法劳动关系(提供用工合同),参照各地市安保行业市场工资指导价格,完善费用标准,落实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2.专业技能培训:制定标准化培训手册,对警勤人员进行业务培训,确保业务技能达到规定要求。应定期组织警勤人员进行技能培训和应急处突培训,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3.库区安防:在采购方的指导和监督下,安排警勤人员平时担负库区的日常警戒、值勤、应急处突等任务,并提供必备的通信和巡逻相关设施设备。日常担负库区24小时警戒任务,负责哨位值守、巡逻巡查、实时监控、人员车辆盘查登记等。发生内涝、洪灾、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以及暴恐袭击、盗窃、袭扰警勤人员、冲击营门、火灾等突发事件时,安排警勤人员参与处置。 4.日常作业勤务:安排警勤人员在采购方人员的统一组织下参与相关作业勤务。5.入职前和离职前需签订保密协议,离职后脱密期2年。 需满足的要求:选用的警勤人员,总人数不得少于14人,年龄应在20岁至45岁,具有高中以上文化水平,思想稳定,政治考核合格,体检达标;五官端正,身高1.65米以上,无劣迹,能熟练掌握、操作各类安防报警系统;退伍军人比例不得低于50%,中国共产党党员比例不得低于15%。 在14人中指定2名思想过硬、素质较强的负责人担任主、副队长。主、副队长必须为中国共产党党员和退伍军人,身高1.70米以上,有过半年以上相似工作经历,主要负责警勤队伍管理,带领警勤人员完成警卫勤务、日常教育和勤务训练,与采购方协调对接等工作。 每日在岗人数不少于9人,每班次不少于2人,具体排班方案由供应商自行安排,每周五前将次周人员排班表报所在单位值班室留底,排班有调整、更换的应提前24小时向值班室报备,人员有离职、变更的应提前20个工作日向采购方报备,并按程序及时将人员调整到位。 | 无 | 150.00 | ****点击查看 | 无 |
注:1.本次意向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2.供应商可以通过采购平台反馈参与意向和意见建议。
联系人:左泓乾
联系方式:095****点击查看91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