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公安局江宁分局机关食堂服务采购采购公告-政府采购意向

南京市公安局江宁分局机关食堂服务采购采购公告-政府采购意向

发布于 2025-04-25

招标详情

南京市公安局江宁分局(本级)
联系人联系人4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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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引荐人脉可引荐人脉64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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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57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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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点击查看机关食堂服务采购
品目

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 ****点击查看(本级)
行政区域 **区 公告时间 2025年04月25日 16:02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5年04月25日至2025年05月06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线上
开标时间 2025年05月16日 09:30
开标地点 “苏采云”系统(网址:hetp://jsafcg.****点击查看.cn/)“开标大厅"
预算金额 ¥29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祝彩虹
项目联系电话 025-****点击查看5090
采购单位 ****点击查看(本级)
采购单位地址 **市**区天印大道2020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133****点击查看7000
代理机构名称 ****点击查看
代理机构地址 **区**路300号君泰国际大厦C3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祝彩虹

项目概况

****点击查看机关食堂服务采购 ****点击查看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线上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05-16 09:30 (**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项目名称:****点击查看机关食堂服务采购

预算金额:29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290万元

采购需求:

****点击查看机关食堂服务,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满足《****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

2.《****点击查看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

3.供应商须具有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上传证书原件扫描件)

4.近3年经营期内没有发生消防事故、生产安全事故、食品安全事故、人身伤亡事故和群体性罢餐、经济纠纷等影响社会和谐稳定事件的无事故声明(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线上

方式:在“**政府采购网”自行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05-16 09:30 (**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点击查看.cn/)“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点击查看政府采购网发布。

****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政策:

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宁财购通【2021】5号等。

根据《****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规定,****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以书****点击查看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作出信用承诺。供应商应尽早做好承诺工作,点击‘**公共采购信息网’首页(https://njgc.****点击查看.com/)‘****点击查看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系统链接打开系统页面(http://180.****点击查看.212:8280/hodeframe2018_cxda/index.action;jsessionid=769BA9C8E****点击查看422E7173B991C8EC1E5)登录(未注册的供应商应先点击‘供应商注册点这里’并按要求完成注册),然后在“信用记录”模块页面点击“信用记录打印”下载本单位《****点击查看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由法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随投标文件一并递交。

在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供应商只需提供书面《****点击查看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即可替代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点击查看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友情提示:****点击查看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客服电话:025-****点击查看8366;供应商可就用户注册与打印“****点击查看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等事宜进行咨询。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点击查看(本级)

单位地址:**市**区天印大道2020号

联系人:马工

联系电话:025-****点击查看124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点击查看

单位地址:**市**区**路300号

联系人:胡女士

联系电话:025-****点击查看509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女士

电话:025-****点击查看5090



附件:****点击查看采购文件.doc
附件(1)
JSZC-320115-XHTC-G2025-0011采购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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