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墨江哈尼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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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查看法院物业管理服务 | |
项目所在采购意向: | |
采购单位: | ****点击查看 |
采购项目名称: | ****点击查看法院物业管理服务 |
预算金额: | 66.000000万元(人民币) |
采购品目: | |
采购需求概况 : | 一、采购标的需实现的目标 ****点击查看法院、通关法庭、泗**法庭房屋养护维护、给排水设备运行、供电设备、弱电设备、空调系统运行维护、消防系统维护、保洁服务、绿化服务、会议服务、安全保卫、餐饮等服务。其中三处服务地占地面积约6450平方米。 二、采购需满足的人员配置要求 1.人员编制(共计10人) 2.保洁(绿化)组:4人(通关法庭、泗**各1人,其余2人在院)。 3.安保组:2人(通关法庭、泗**各1人)。 4.餐饮组:4人。(2名厨师,2名服务员) 三、服务范围 1、公共综合服务:负责区域公共秩序维护,消防日常管理、供电弱电设备维护、水电维护、空调系统维护等。 2、保洁服务:负责办公楼、庭院、停车场的保洁工作。 3、绿化服务:负责区域内绿化浇水、施肥、修剪、绿化垃圾清运。 4、餐饮服务职:工食堂餐饮服务。餐饮服务标准:餐饮内容乙方为甲方提供上班期间的早、中、晚餐和桌餐服务。要求:每日早餐不少于5种,甲类(米干、米线、面条、鸡蛋);乙类(馒头、玉米、白薯、芋头、土豆;丙类(牛奶、豆浆、酸奶)。其中:每日甲类必备,乙类任选1种、丙类的任选1种,乙类、丙类根据季节和需要合理搭配。正餐(中、晚餐)菜品不少于6个,三荤两素一汤,其中每周牛、羊、驴烂呼任选不少于一次(一种),土鸡、鸭、鱼、鹅、炒牛肉每餐任选其一不重复(一种)。桌餐,乙方应根据甲方需要提供,每餐由用餐申请人签字确认,按时结算。用餐费用:早餐4元/餐(仅限单位职工)、正餐(中、晚餐)5元/餐,由用餐人员直接付现金或者微信支付给乙方;职工家属需要到食堂就餐的,正餐12元/餐,由用餐人员刷卡或者微信支付给乙方。职工带餐除去个人份数,第二份为12元每人一餐。早餐供应时间:7:20-7:50;中餐供应时间:11:30-12:30;晚餐供应时间:17:30-18:30。 5.、会议服务:负责法院日常会务、案件交流会等会议服务。 |
预计采购时间: | ****点击查看 |
备注: | 实际运营时间自2025年10月1日起,中标后需要详谈并细化合同。 |
本次公开的****点击查看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