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省
为便于供应商了解采购信息,根据《物资服务集中采购需求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2027年至2029年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的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 1 | 2027年至2029年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 采购内容:**营区通用物业管理服务﹒,包括绿化管理、环境卫生管理、专业设备维护等。 采购数量:1项 主要功能或目标:营区物业服务 需满足的要求:资格条件要求 (1)符合《****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点击查看事务所出具的近3年审计报告);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一经发现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3****点击查看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供应商为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供应商须提供《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书面声明》及《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表》)。 (6)物业服务供应商应具有相应物业服务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不得是外资或中外合资企业。 (7)投标企业在履约环节除国家和军队相关法规允许的专业分包范围外,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该行为,将受到相关处罚。 | 本项目主要采购**营区通用物业管理服务,服务器三年,具体服务范围涵盖以下三个方面: 1、绿化管理:精细化养护面积约28,000平方米,包括草坪修剪、灌木整形、高大树木修剪、杂草清理及病虫害防治等。 2、环境卫生管理:****点击查看中心、体能训练室、招待所、公寓房、集体宿舍、运动场及营区道路等公共区域的日常保洁、垃圾清运及定期杀菌消毒等。 3、食堂卫生管理:包括食堂操作间及就餐区的基本卫生维护、餐具清洗消毒等。 4.须为本物业管理区域配置不少于20名的驻场物业服务人员。具体岗位及人数配置如下:物业经理1名,物业主管1名,绿化人员4名,食堂保洁人员7名,其他区域保洁人员7名(负责集体宿舍、公寓楼、文体中心、体能训练室等公共区域)。 | 3,990,000.00 | ****点击查看 | 我部向符合﹒基本条件的潜在供应商进行详细需求公示并征求需求意见(详情请联系我部) |
注:1.本次意向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2.供应商可以通过采购平台反馈参与意向和意见建议。
联系人:田先生
联系方式:198****点击查看67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