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市
为便于供应商了解采购信息,根据《物资服务集中采购需求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非生活垃圾清运服务的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 1 | 非生活垃圾清运服务 | 采购内容:非生活垃圾清运服务 采购数量:1项 主要功能或目标:本项目涉及 56个院区,主要分布在**市**、**等,清运对象主要是建筑垃圾、家具、树枝等大件垃圾,每年产生大件垃圾数量约5000 车。 需满足的要求:本项目最高限价 800 元/车,服务期 3 年,第一次签订 2 年合同,到期综合评估合格后再续签。本项目计价方式为按实际清运量结算,清运数量由甲方人员或委派第三方签字的计数单据为准,甲方向乙方每半年支付服务费。双方于合同履约半年后核对计数单据及合同履约情况,核对意见一致后,乙方向甲方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甲方在 10 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相应款项。 | 运输车辆全密闭防护,容积不低于 8 立方米。供应商提供书面承诺书。 投标单位在我方清运通知发出后 2 小时内做出响应,6 小时内完成清运工作。投标单位不得超限超载,采取密封或者其他措施防止运输车辆遗撒、泄露建筑垃圾,不得将建筑垃圾和其他生活垃圾、危险废物混装混运。垃圾消纳依法合规,清运过程出现的任何问题均由供应商承担。未经管理单位同意,投标单位不得随意更换服务人员、车辆。投标单位配备充足人员,清运过程无需我方投入人力物力配备的运输车具备在规定有效期内使用的《**市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准运证》 | 1,200.00 | ****点击查看 | 无 |
注:1.本次意向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2.供应商可以通过采购平台反馈参与意向和意见建议。
联系人:李助理
联系方式:010-****点击查看65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