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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居委家门口物业服务项目(申港大道以北) | 服务内容:做好居委家门口物业服务项目(申港大道以北)保洁、维修等管理相关工作。服务面积:约16000平方米。服务时间: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实施地点:****点击查看社区下辖各居****点击查看服务站、活动室。服务要求:服务人员必须具备较高的政治素质、道德素质,无任何不良记录;为保证服务质量,服务人员不得在不同岗位兼职。身体健康、无残疾、无传染性疾病。支付方式:按合同约定分五期支付,每季度支付比例均为22.5%,剩余10%作为年度考核费用,服务期结束后,甲方根据考核结果支付。 | ****点击查看000.00 | ****点击查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