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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查看将于2026年9月28日15时在**市龙蟠大道109号房产商务大厦603会议室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点击查看管理工地食堂(含售卖区),共一个标段;本次招标标的物位于:**市经开区**路与**路**东北地块北侧。有意者自行现场勘察。只能用于食堂(含售卖区)经营。投标人应按招标公告约定的用途依法经营,不得从事约定外的经营活动。项目总用地面积为437.62亩,总建筑面积约25.1万平米。搭****点击查看便利店)经营面积为500平方。不包含设施设备、厨具、餐具等电器,投标人须根据自身需求进行设施设备完善。
具体以现状为准,标的现状自行踏勘现场,自行测算综合考虑投标。一旦成交后价款即为合同价款,承担相应的风险,亏损均与招标人及代理机构无关。
勘查现场联系人:王昊 联系电话:155****点击查看5448。
二、投标人应具备条件:
1、投标人须为依法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个体工商户,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可开具增值税发票),提供法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承****点击查看饭店(酒店)业绩(经营面积不低于300平方米,须提供业绩合同,若合同不能体现评审内容,另提供业主方出具的证明材料。
注:以上材料须提供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提供原件不退回),招标人****点击查看一中标候选人的业绩进行实地考察,若业绩不符合要求,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投标人应在公告期内到现场实地踏勘,认真审阅本项目招标公告和标的物介绍,中标后,如因未踏勘现场、未了解项目具体情况等原因造成的各项损失,由竞得人自理。如有疑问须在公告期内向招标人提出。凡参加本项目投标人都视同已经实地踏勘,确认了招标公告中的各项条款。
三、重大事项披露 :
1、经营业态仅限为:食堂、便利店;中标方应按招标公告约定的用途依法经营,不得从事任何违法经营活动,禁止分包、转包。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竞得人资格,此次招标具体情况由投标人自行勘察现场,以实际现状为准,成交后,所有费用由中标单位自理(包括但不限于税费、物业费、卫生保洁、垃圾清运、天然气、空调维保、食材等本项目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招标人将不为此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
2、承包期限:服务周期约270天。竞得人须在《食堂租赁合同》签定时一次性将履约保证金转入招租方指定账户。先付款后使用。履约保证金为30000元(银行转账),退场时验收合格后退还。租金每季度进行预缴,合同签订前先缴纳三个月的租金费,后期租金每次提前30日缴纳,租金三个月一付。
3、履约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前缴纳完毕。请各潜在投标人在投标前给予充分考虑,一旦签订合同,必须按合同要求内容执行。
4、承包期间,中标方发生的税费、水、电、燃气、暖气、通讯、卫生等相关使用费以及房屋、附属物、相关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费等所有费用,均由中标方自行承担,并直接向有关管理单位交付。具体情况由投标人自行现场勘查。
5、经营期间,中标方有责任保护好房屋及设施,不得随意改变结构或损坏设施,如房出现漏雨、漏水、雨水淹等,由中标方负责维修,维修费用由中标方承担,造成的损失与招标方无关。
6、经营期间,中标方须做好餐厨垃圾清理及工作,按照有关餐厨垃圾倾倒标准予以处理,因此产生的垃圾清运费则由中标方自行承担。
7、中标方须按招标公告约定的用途依法持证经营,必须遵守市容相关管理规定,禁止出店经营、占道经营,不得从事约定以外的用途及其他任何违法经营活动。
8、中标方在经营期间须保证早、中、晚餐正点、足量、安全、优质供应,饭菜价格不得高于市场价格,各类饭菜须明码标价。
早餐:供应时间6:30-8:00;
午餐:供应时间11:00-13:00,须有一类荤素搭配10元左右平价工作套餐;
晚餐:供应时间17:00-20:00。
(我方有权要求中标方根据实际情况更改供应时间)
中标方提供的食物须符合国家相关卫生要求,如因食物问题导致用餐人员发生任何身体不适,我方有权立即封存食物,并将食物送至检验机构检验,如因此给我方或就餐人员造成损失的,由中标方承担一切赔偿责任。
备注:如因竞得人违法、违规、不服从管理等原因造成的各项纠纷及法律责任由竞得人负全部责任,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四、投标报价要求:
本项目最低限价为8元/平方米/月,投标人投标报价不得低于最低限价,否则投标将被拒绝。本项目采用一次性报价,价高者得。请投标人充分考虑各种因素,成交后固定单价不予调整,不得因各种理由拖欠费用。
五、本次项目由****点击查看代理。代理费2000元,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点击查看公司,请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充分考虑此项费用。
六、咨询、看样的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6年9月28日15时止接受咨询(节假日休息),有意者请与招标人联系。
七、特别提醒:
1)标的物以现状为准,招标人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请慎重决定竞标行为,投标人一旦作出竞标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2)投标人在竞标前自行做好尽职调查,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受让本项目资格。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
3)竞得人在中标通知书发放之日起30日内缴纳履约保证金并主动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否则视为竞得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且招标人有权对外重新公开招标。
4)标的物经营登记手续由经营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均由经营人承担。
联系方式:
代理公司:****点击查看
联系人:曹思敏 电话:0550-****点击查看516、187****点击查看2204
联系地址:**市龙蟠大道109号房产大厦6楼605
招标单位:****点击查看
联系人:王昊 联系方式:0550-****点击查看933
监督电话:0550-****点击查看133
联系地址:**省****点击查看新****点击查看开发区大王街道子美路9号工投科技产业园综合服务楼3楼308室
****点击查看管理工地食堂(含售卖区)经营权项目招标公告-